判決指出,現年56歲的戴男2003年至2016年在彰化某國中擔任數學老師,私下也開設數學家教班,10多年多次以看胸部發育、坐太久屁股會變大、幫按摩放鬆、消除乳酸堆積、數學考不好要處罰等理由,對女學生伸出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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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男犯案地點多半在開家教班的住處,也有少數是利用學校午休時間在圖書館下手,他讓女學生躺下,命令她們脫掉衣服、褲子,以手按壓、撫摸、揉搓腿部、鼠蹊部、臀部、下體等方式,對被害人強制猥褻;部分被害人還遭戴男性侵得逞,有的甚至說被戴男「以不詳異物」性侵;其中1名女學生只因數學沒考好,遭戴男藉口「我要處罰妳」強吻猥褻。

戴男坦承與部分被害人有親密行為,但辯稱都是在她們上高中以後,還是因為對方劈腿被他發現而挾怨報復,有的則是受到MeToo事件的風潮影響對他不實指控,他為被害人按摩都有經過對方同意。

彰化地院認定戴男對8名女學生犯下19次妨害性自主犯行,嚴重悖於師道倫常,枉為人師、敗壞社會風紀,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23年4月徒刑。

戴男上訴二審仍不認罪,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戴男對其中2名被害人的犯罪證據不足,認定他對6人犯下14罪,改判他16年徒刑。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片
台中高分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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