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基隆市府去年2月1日於凌晨在數十名警方配合下,強制接管東岸商場,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市民熱議,對此,NET主富公司認為商場2至4樓增建部分為公司獨資興建,因此公司應享有所有權,隔天隨即委任律師對市長謝國樑、交通處長王圳宏及時任第一警分局長林詔徹等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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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後指出,東岸商場是大日公司受託經營停車場時所興建,主富僅是以大日公司協力廠商名義加入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契約,雖然主富公司主張2至4樓增建部分是其單獨興建,不過大日曾對主富公司減免租金,且大日與主富在2017年簽立的協議書中顯示,主富向大日承租部分包含東岸停車場的增建建物,因此所謂享有所有權仍有疑義

檢方接著表示,市府與大日公司針對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續約時,曾表示營運期滿基隆市府得逕行收回包括增建物等全部資產,主富公司也在2020年10月間出具合作同意書,表明願意遵守東岸停車場營運移轉續約約定,因此市府依約收回難認被告等人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另外,主富公司去年1月因增建物產權爭議對大日公司、市府提出民事保全程序,不過相關保全程序均被法院裁定無理由或由主富公司自行撤回聲請,所以市府前往強制點交,無法認定主觀上有非法侵奪該公司財產權犯意

最後市府進入東岸商場後,僅對公共區域與營運管理所需要的設備進行營運移交,至於其他私人物品則均未移動,故難認有強盜犯意,綜上所述檢方認定謝國樑等人罪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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