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鉅今天(19日)受訪表示,被害人不是他家裡的人,而是他的親戚;相關案情也不是很清楚,還是要尊重司法調查,看接下來的狀況。而親戚的子女都是成年人,事情都己在處理;自己對案情本身不是很清楚,也是看了報紙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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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詐團2024年1月撥打電話給一名王姓婦人,稱其身分證、銀行帳戶被冒用,需配合調查,否則涉嫌詐欺及洗錢案件、牽連其子女等,而王婦信以為真,加入假檢警的Line帳號,並將名下的不動產拿去借貸,把現金交給詐團。

去年3月10日,詐團旗下車手在彰化取款時遭警方查獲,警方查扣詐團要給王婦的「請求暫緩執行凍結令申請書」。警方擔心其被騙,致電給其兒子、女兒,告知其母親可能被騙,要求其報案。但王婦不相信,還把女兒要求她報警的對話傳給詐騙集團成員討論。

其後,詐團通過介紹陳姓律師,由陳安撫王婦與其一對兒女。陳姓律師探聽到王婦的狀況後回報詐團,讓詐團要王繼續抵押名下不動產,並在去年5月於地政士事務所將名下房地產抵押3000萬元。

王婦在去年5月29日取得3000萬元後,詐團成員載著她到銀行提領750萬元,隨即由詐團成員朋分,翌日又載著她提領200萬元,再轉帳550萬元到詐團底下帳戶。所幸王女的兒子發現有異,趕緊報警,保住另外1500萬元。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在2月12日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嫌偵結起訴,並以蕭男是詐騙集團首腦,為求一己之利,在詐騙即將敗露之際,為繼續行騙,竟指派律師當其告訴代理人,造成王女精神嚴重不濟前往就醫,請求量處有期徒刑5年2月。

至於陳男身為律師,非但不能潔身自愛,仍與詐團勾結,讓詐團得以繼續行騙,還在王女就醫無法對外連繫時,打探其住院訊息並洩露予詐團,請求從重量處2年以上有期徒。另7名同夥則量處1至2年6月有期徒刑。

全民一起來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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