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警官性侵女兒的醜聞是在去年4月間爆發,一名女大生在好友陪同下到台北市婦幼隊報案,指控親生父親在她未成年時期,疑因工作壓力大,經常酒後回家對她毛手毛腳,更藉酒醉性侵,鄭男得逞後要求女兒保密,因此,同住的家人長期以來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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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大生指控,在她未成年時,父親長年酒後對她性騷擾或性侵,去年4月16日鼓起勇氣到北市婦幼隊報案。

另外,鄭男不僅涉嫌長期性侵女兒,還曾被媒體家披露,曾多次騷擾菜鳥女警,除女警聊到她們喜歡的男生類型外,還單獨約到辦公室深談、迫對方同班連上4小時等等,還傳「副座是不是你最重視的人」、「你在000(單位名稱)要對誰最好知道嗎」、「我已經半年沒碰我太太,都分房睡」、「如果你分手,我要排第一順位,而且後面沒有第二或第三順位」等性騷擾訊息。

不過,鄭男疑乎有雄厚的背景,被害女警曾投訴鄭男性騷擾,並附上報告及LINE對話等證據,但最後投訴案卻沒下文,女警只好請調到其他單位。鄭男則在性侵女兒惡行曝光後,疑為保住退休金,去年5月1日火速申請退休,但台北市警局認為,鄭男涉案須經調查釐清,因此先將他調非主管職,再報請停職,靜待司法調查。

至於鄭男性侵女兒部分,士檢認定鄭男自2010年至2017年期間,7年來性侵女兒多達348次,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