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VBS新聞網》報導,李小姐控訴,張姓男同事將她騙至無監視器的休息室性騷擾,不僅突然往她肩膀靠,還一直撫摸她的手,讓她覺得不適想離開,結果張男就抓住她雙手、開始強吻。

李小姐提告後,法官勸說先進行和解,不過在開調解會前,張男母親就態度很差,且對方只願意付3萬和解金,超過就不談和解,最終簡易庭判決出爐,張男被判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就能交保,但李小姐卻拿不到賠償金,因此決定上訴。

而壽司郎則回應,接到李小姐申訴後,就有開始進行了解,雖然張男一開始否認,但後來承認了,因此給予解雇處分,公司也一直在宣導,如果有性騷擾案件,一定要回報,公司會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