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是在2020年7月間在北部破獲1處一粒眠原料「硝西泮」製毒工廠,擴大追查發現在桃園某國中擔任理化老師的梁姓男子(45歲),涉嫌藏居幕後教導製毒師傅從事製毒,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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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專案小組歷經2年多,往返台中及桃園等地跟監蒐證,釐清製毒集團犯罪分工模式,確認是由梁男協助購買製毒所需要的化學原料及器具設備,並技術指導製毒方法,再由麥姓男子和劉姓男子在桃園市人煙稀少處製毒,且為躲避警方追查,不時變更製毒地點。

去年9月19日,警方見時機成熟,在維安特勤隊全副武裝配合之下,前往桃園市楊梅區1處偏僻民宅強勢攻堅,逮捕梁男和麥、劉製毒同夥等人到案,現場還查獲逾1億元的三級毒品「喵喵」成品及半成品達200公斤、硝西泮3公斤及防毒面具與製毒器具1批等證物。

梁男辯稱其不知麥、劉2人製造毒品,其為麥男購入原料均有確認是否合法,也未指導製造毒品,充其量僅屬幫助犯。然桃園地院依梁男警詢陳述及麥、劉之證詞,對照手機對話紀錄,可認梁男確知麥男製造毒品,為其遍尋所需之原料,並在觀看麥男製造之毒品成果後,為其解決製造過程中化學反應等問題。且若非梁男利用其教學身分,為麥男取得製造第三級毒品之原料及設備工具,麥男根本無從遂行本案犯罪,益徵其於本案具有不可或缺之地位,應屬共同正犯。

桃園地院審酌梁男助長毒品氾濫、危害國民身心健康,影響社會治安,念及麥、劉坦承犯行,復考量劉男、梁男係受麥男之邀約,加入製造毒品,參與情節較輕,併斟酌尚無證據足認毒品已流入社會,兼衡其等學經歷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共同犯製造第三級毒品而混合二種以上之毒品罪判處梁男7年9月、麥男5年、劉男3年11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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