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局呼籲,行人穿越道路需遵守交通號誌或依照警察指揮,勿任意穿越馬路,勿低頭看手機分心,以策安全;另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與行穿線處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營造一個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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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為防制交通事故之發生,從113年10月16日起至12月15日止為期2個月,加強交通執法,針對5項重點違規加強取締,分別是1、酒後駕車;2、超速(超過40公里的嚴重超速)
;3、闖紅燈;4、駕車不停讓行人;5、行人各項違規
警方說,除了利用交通稽查、取締酒駕、巡邏、路檢等勤務加強交通執法外,並配合交通安全及防禦駕駛觀念之宣導作為,創造更優質之交通安全環境,讓用路人行車平安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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