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典禮於12日上午11時在竹田鄉公所辦理,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財稅局監交,期許在黃道東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屏東地檢署查出,吳振中於自111年12月25日起擔任屏東縣某鄉鄉長,依法對清潔隊員有人事決定權,竟允諾有意爭取職缺之謝姓男子以90萬元的對價錄取清潔隊員,吳男收取賄款後,謝男報名參與鄉公所面試,並順利錄取。
熱門新聞:黃色小鴨獲媒體城市治理卓越獎肯定 實踐永續!氣膜帆布竟做成這東西
檢察官複訊後,認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收受賄賂罪,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7日晚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吳男,蔡佰達主任檢察官、邱瀞慧檢察官羈押庭蒞庭論述,經屏東地院8日下午裁定吳男准予羈押禁見。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幫好友抱不平網路嗆她前任!他不爽帶人理論 仗義男被一刀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