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判決書內容指出新竹人妻與先生育有一子女,但妻子在結婚6年後,自去年9月間開始萌生異狀,對其行蹤也常交代不明,且常以公司加班為由,未在正常時間回家。
先生於去年11月中旬時,偶然於妻子的LINE訊息中,看見署名為ERIC的朋友傳訊給妻子表示:「不用拋棄自尊,你只要做愛的時候放開一點,在我面前越蕩越好」、「好想妳,好想看見妳現在的裸體」、「其他就是,我要用小玩具讓妳一直舒服,然後抱著妳接吻,還要拿下妳的小菊花的第一次」,並表示基於人妻經期時間,「那天內射是OK的」,還問妻子這樣的做愛要求可以嗎?
新竹人妻也大膽回應小王ERIC,表示:「可以,反正那天就…那我這禮拜好好保養一下讓你摸嫩嫩的」、「週三那天吃飯做愛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等語回覆。
雙方家庭在去年12月中旬召開協調會,小王對於與人妻不倫一事並未否認,被戴綠帽的先生提出就醫診斷證明,原求償3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後由法院判被告小王需給予原告15萬元作為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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