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六分局6日下午5時接獲民眾報案,南區國民路某巷弄有名穿著綠衣、短褲的光頭男子持槍大搖大擺走在路上,疑似是與人發生衝突,線上巡邏員警收到轉報立刻驅車趕到,但現場已經不見人影,於是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帶回警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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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影片中確實看到,一名可疑男子騎乘機車進出國民路及附近巷弄,手上還拿著疑似手槍物品在巷弄中漫步,警方不敢大意,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查緝,以車追人,當晚7時左右就在南區金華路、新都路口發現蔡男身影,出動警力上前逮人。

警方昨晚循線找到蔡男,他說自己與員工發生口角,才帶著「防狼噴霧槍」防身。民眾提供
警方昨晚循線找到蔡男,他說自己與員工發生口角,才帶著「防狼噴霧槍」防身。民眾提供

蔡男看到警方有點傻眼,員警說明來意後,他大笑說「那不是槍啦!」隨即從側背包中拿出「手槍」交給警方,解釋那其實就是在網路上就能買得到,每支單價約在1、2000元不等的「防狼噴霧槍」,他說因為與員工有口角衝突,害怕被打才攜帶防身。

警方將蔡男帶回警所,比對影像後確認蔡男交出的「防狼噴霧槍」,與監視器拍攝到的影像內物品一致,警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偵辦」,違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

蔡男表示自己帶的防身物品,是網路上都買得到的「防狼噴霧槍」。民眾提供
蔡男表示自己帶的防身物品,是網路上都買得到的「防狼噴霧槍」。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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