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林義傑,其餘被告包括律師鄭遠翔、張躍騰、真相智財員工許仁泰、邱志偉,被追加起訴的律師鄭伊鈞、曾幫鄭出庭當告代的陳駿璿。

這起案件爆發時,林義傑遭檢警搜索後被諭令20萬元交保,他曾喊冤,「做正義的事情,然後被列為嫌疑犯人,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糟糕的事情,那我想查水表...就查吧,我沒有做什麼壞事,也沒有做違法的事情。」

 

全案緣於林義傑因拍攝一萬公里長征紀錄片與威視公司熟識,另外,他就讀政大法律研究所在職專班時,得知司法實務上有數間影視公司委託他人使用BT分享軟體參與上傳下載,以取得參與者的IP,再對這些參與者提告要求支付高額和解金,獲利豐厚。

林義傑於是以自己開設的科技公司員工許仁泰引介,認識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鄭遠翔後開始合作,鄭為林設計一套方法,先取得影視公司專屬授權,再以專屬授權人名義自行提告,就可以避開《刑法》教唆、包攬訴訟及違反《律師法》等規定。

林義傑繼續徵詢台大EMBA專班同學律師張躍騰等好友意見後,認為這個方法沒問題,就邀請政大法研所在職專班學長的會計師余良元加入,並與員工許仁泰討論網路取締技術後,製作一份「真相智慧財產顧問公司數位蒐證簡報」。

2021年5月27日簡報製作完成後,林義傑邀集余良元、鄭遠翔參加與威視公司視訊會議,簡介他們正在籌設成立智慧財產顧問公司,取代由律師事務所查緝盜版的工作,並提議,若委由他們處理侵權行為,成本均由他們負擔,影視公司不需支付任何費用即可取得豐厚回報。7月16日「真相智財顧問公司」成立後,立即與威視簽署形式上的專屬授權合約,同年9月5日再與香港商甲上娛樂公司台灣分公司簽約。

真相自威視取得17部影片的專屬授權後,林義傑再找來許仁泰負責科技蒐證,許男再聘請熟知司法警察調查業務的邱志偉加入。真相利用誘捕偵查每日取得下載影片數10組或上百組IP後,再分別交由北部律師鄭遠翔、張躍騰,南部的律師鄭伊鈞分別處理取締盜版。

檢方查出,真相利用影視公司授權抓盜版的手法共受理937件案子,獲利90萬元,因此起訴林義傑、律師鄭遠翔、張躍騰、真相智財員工許仁泰、邱志偉等人,另外,律師鄭伊鈞、會計師余良元及曾幫鄭伊鈞出庭當告代的陳駿璿,3人因認罪獲緩起訴,其中余良元須繳交30萬元給公庫,鄭伊鈞、陳駿璿各繳交18萬元給公庫。但鄭伊鈞和陳駿璿未在期限內繳交處分金,2人的緩起訴遭撤銷後被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