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今天身穿白色T恤、牛仔褲,一身休閒裝扮出庭,她庭後說,今天沒有什麼新的資訊,現在是鬼月,大家可以開始普渡,大家也都要小心一點。對於記者詢問,在法庭上看到前夫眼神似乎沒有交會,她隨口一回,感情不好都離婚了!隨即默默離開。John則對記者問他是否還愛理科太太,他僅以英文回應說,NO!

這起離婚官司衍生的後續糾紛,緣於理科太太與John打離婚官司期間,理科太太被控涉違法蒐集並提供John的病史等資料給家事法庭。至於雙方的離婚案,雙方已在家事法庭調解後正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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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當時調查認為,理科太太確實未經John的同意,私下從諮商心理師取得男方病史及用藥資料的紙條後,在家事法庭提供為證據,John認為有損其訴訟利益,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而起訴理科太太。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2月開庭,理科太太否認犯罪,他表示,心理師給的紙條資料內容,是她自己告訴心理師的,John早已將紙條資料內容自拍影片上傳至YouTube平台公開他的病情,因此聲請法官勘驗此影片,況且,家事庭是不公開審理,將紙條交給家事法庭並無違法。

理科太太前夫John對記者詢問是否還愛前妻,他立刻說,NO!張欽攝影
理科太太前夫John對記者詢問是否還愛前妻,他立刻說,NO!張欽攝影

法官今天再次開庭,理科太太仍堅持沒有違反《個資法》,她今天委託律師說明,諮商心理師本來就無權開立處方籤,並對病人提出藥物建議,當時雙方還是夫妻,夫妻家庭私生活而取得的個資,不受《個資法》保護範圍,另外,無論用藥、病史,都是John主動告知,且John也將此訊息公開在YouTube,況且,John也在離婚訴訟時主動提到病史,理科太太是要讓法官了解,才在非公開法庭提供字條,並未違反《個資法》。

理科太太為證明清白,除提供與諮商心理師對話等證據,並聲請傳喚心理師作證,檢方則聲請勘驗John的手機對話紀錄,並傳喚John作證,法官並未裁定准否僅諭知再擇期開庭,由於John要回美國,請法官提前1個半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