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中國籍韋姓男子、魏姓女子及持愛爾蘭、新加坡護照的外籍華人等,在境外組成國際犯罪集團,透過臉書社團發文蒐購台灣護照,吸引有意變賣護照台灣賣家後,再透過LINE聯絡,且避免後續購買、買家因面貌與護照上賣家照片差異過大被察覺,會請賣家提供大頭照電子檔,再挑選臉型特徵接近買家,最後由集團成員編輯買賣雙方合成照。

其後,韋男再將合成照傳送給賣家,由賣家將照片洗出後申辦護照,再將護照交給組織成員轉交買家,每本男性護照美金代價6000元、女性護照美金7000元,若急件或特殊狀況另再加價。

 

檢方查出,台灣劉姓男子因急需用錢,去年8月3日再臉書社團發現韋男的犯罪集團在蒐購成台灣護照,於是將其與郭姓女友的護照賣給集團後,因獲利豐厚,於是加入該犯罪集團擔任韋男在台灣的代理人,主動尋覓賣家,並擔任聯繫窗口,協助其他賣家申辦,前後共為犯罪集團取得共11本台灣護照。因韋男在外國持用劉男護照被關務人員發覺被遣返,另魏女也因持用賣家護照入境台灣時被察覺逮捕,日前遭桃園地檢起訴,但在法院審理時被通緝,全案因此曝光。

檢方痛批,劉男為賺取不法利益,甘為犯罪集團鷹犬,協助媒介變賣護照,供外國人假冒我國國民入出境,嚴重損害我國護照在國際間的公信性,使我國多年苦心經營的國際形象及多國免簽證優惠,可能因此面臨遭他國取消的風險,劉男還兼任犯罪集團台灣代理人,發現被調查時還故意將其與犯罪集團聯繫的行動電話投海滅證,阻礙調查,毫無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