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警員7月31日下午1時52分許,在苗栗縣苑裡鎮縣道140號1.7公里處發現1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便當場實施攔檢,曳引車駕駛一開始停車假意配合,當警員告知違規事由後欲索取證件時,該名駕駛竟大踩油門加速逃逸。

警車則尾隨在後鳴笛示警,沿途行經東西十六路、田心二十四路及台一線等路段,曳引車為逃避攔查,一路蛇行、逆向、闖紅燈,警車開到其前方,曳引車就逆向行駛,警車開到其右側,曳引車就往右側逼進讓警車不得不退讓

警方一直跟了約4公里尾隨到台中市幼獅工業區,蒐證完備後考量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決定停止尾隨,事後針對曳引車行駛禁行路段拒檢逃逸闖紅燈逆向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共計開出7張罰單,合計最高罰鍰達6萬4200元,駕照、牌照均吊扣6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通霄警分局呼籲民眾,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並無針對性,依據客觀可見情形合理懷疑有違反交通規則之虞者,始會發動攔檢,籲請民眾遇警察攔檢時,應配合員警指揮及稽查,以免受罰。

曳引車駕駛一開始假意配合攔檢,聽到警員要求出示證件,立即加速逃逸。民眾提供
曳引車駕駛一開始假意配合攔檢,聽到警員要求出示證件,立即加速逃逸。民眾提供
警車開到右側,曳引車也往右側意圖逼車。民眾提供
警車開到右側,曳引車也往右側意圖逼車。民眾提供
曳引車一路蛇行、逆向。民眾提供
曳引車一路蛇行、逆向。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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