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侯男去(2023)年5月25日在母親陪同下帶著守宮去看診,結果獸醫檢查後告知他們寵物僅重65公克、營養不良,甚至直呼目前判定其心臟有問題、為重症,「怕摸一摸、抱一抱就休克」,但由於腹腔有軟殼,建議要拍攝X光進一步確認病情,因此請家屬簽同意書,但這卻引起母子倆的疑慮,且當問起是否需要開刀時,獸醫還回應:「你知道開刀很容易死嗎?」

不僅如此,由於守宮具白化基因、較畏懼強光,算是一種夜行性動物,因此母親便詢問醫師:「照X光對牠眼睛會不會有什麼影響?」獸醫卻語氣嚴厲地回:「照了會變白痴,你可以接受嗎」、「牠的大腦會受影響,你可以接受嗎」、「要不要照,你們自己決定」等語,結束對話後三人也就默默離開診間。

事後,侯男認為獸醫態度不佳,明明才看診短短幾分鐘就草率做出要照X光之診斷,因此氣得在該診所Google評論及臉書社團發文公審,並寫下:「不會醫就算了」、「沒醫德也沒口德」等語,讓獸醫見狀後回嗆:「高中生說的話你照單全收?」且甚至認為自己名譽受損,故決定對這對母子提告求償4萬5千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侯男主張獸醫只花一分多鐘、用秤重及手電筒查看守宮狀況,在未經X光或超音波詳細檢查之下,就判定其情況危急,故質疑醫師專業讓人無法信服,加上自己僅以個人看診經驗發表評論、由觀看者自行判斷是非,文章內容不帶任何情緒字眼或人身攻擊,但獸醫後續處理態度卻很差,這才是造成他名譽受影響的根本原因。

法官認為,侯男發文內容僅將就診經歷根據內心感受做成意見表達,或許「沒醫德」、「沒口德」等字眼較為激進,不過這與出於惡意無事生端之肆意污衊、試圖詆毀他人名譽之情形有別,難認有何逾越一般社會大眾對於言論自由保障之合理期待,故最終駁回獸醫師之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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