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星雲街72號1樓租戶李小姐於媒體上之陳述,惟有諸多不實,爰回應如下:
一、我們72號2樓住戶從來沒有以同意簽署同意書作為條件,藉此要求李小姐幫忙施作側牆縫隙填補,以及後面防火巷的牆壁補強等工程,以上修繕工程都是72號2樓住戶自行出資請蜘蛛人吊掛進行,請勿在媒體面前混淆視聽、顛倒是非。
二、都發局有關單位告知,自由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他人簽署同意書,不簽同意書是72號2樓住戶經過再三考慮的決定,請尊重住戶的決定。
三、況且,72號1樓租客李小姐你在未取得住戶書面同意書前,即開始進行裝修,待裝修完畢後便以「已斥資百萬裝潢、還有小孩要養」等理由,強硬要求72號2樓住戶必須簽署同意書給你,此舉無異是先斬後奏,強迫72號2樓住戶就範。
四、你個人在開設寵物店前未查明相關法規,未依合法程序先取得書面同意書後再進行裝潢,明顯是你個人疏失所造成,卻反過頭來怪罪72號2樓住戶,甚至在媒體上面帶風向,嚴重影響72號2樓住戶之居住安寧,實不可取。
五、謹此告知72號1樓租戶李小姐尊重72號2樓住戶之決定,並請自重切勿再散播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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