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移送書,愛莉莎莎於今年1月13日晚間8時許,透過Instagram網路社群平台,以其註冊帳號質疑開票所違反開票程序,貼文發布「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做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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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中央選舉委員會認為選舉後類似許多傳聞全是假訊息,函請司法機關偵辦;也有民眾寫電子郵件寄到台北地檢署信箱,點名愛莉莎莎的「作票說」已涉及不法,要求檢方查辦,以正視聽。
案經愛莉莎莎居住地的新北海山警分局,傳她到案詢問後,認為其貼文足以影響公共秩序及喪失民眾對選務工作之信任,2月19日以涉嫌違反社維法移送。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5月21日裁定不罰。海山警分局被中央社記者詢問時回應,尊重法院裁定,不會抗告。
法院認為,愛莉莎莎被移送的理由,是以Yahoo新聞頁面,及愛莉莎莎引起爭議的貼文截圖,為主要論據。
法院認為,被移送人於警詢時固然坦承貼文,但審理後認為,她只是針對開票過持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
法院裁定書表示,愛莉莎莎也未涉及恐怖或攻擊之文字,使觀看者因貼文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故諭知不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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