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表示雖然兩人未成年,但以殺人罪起訴,但依照刑法第14條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因此,乾兄妹很可能減刑,不會被判死刑。」此外,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規定,少年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三年就會塗銷該前科紀錄,「不讓別人知道曾經犯過如此重罪。」

全台關注的校園割頸案發生在去年12月25日,就讀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的林姓「乾妹」,到楊姓男學生班級找人聊天,被楊男以一句「妳又不是我們班的」要求離開,以免打擾其他同學午休,因此林女跑去找同校的郭姓「乾哥」訴苦。

郭男找楊男理論替「乾妹」出氣,郭男涉持預藏彈簧刀朝楊男胸、頸刺10刀,送醫搶救34小時仍回天乏術。涉嫌行兇的「乾哥」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而涉嫌教唆的「乾妹」先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

但警方事後發現林姓乾妹上網發文抱怨,甚至涉嫌聯繫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於今年1月改將「乾妹」收容,經調查認為2人涉犯重罪,移送檢方啟動偵辦,檢方認為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經檢察官調查後,依殺人罪嫌起訴林女、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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