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李男另迫害30名被害人部分,一審日前將他判18年徒刑。另有36人受害部分,由檢方偵辦中。

審理時,李振豪辯稱自己不是詐騙集團首腦,也沒有涉案,會認識本案其他被告,是因為自己創立「為家人而生從心出發」微信群組,由於被告之一的陳均翰是多年好友,陳男介紹其他人給他認識並拉進群組,大家會一起喝酒、聚餐,「至於他們以多少錢將被害人賣給柬埔寨的詐騙集團,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我會在群組剌豬屎(台語),提醒他們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要做,我把他們當家人才會在這個群組」。

但法官查出李振豪在群組發號施令:「各部門,安全到家,群組回報。」、「儘量把手機對話刪除、通訊錄刪除」、「晚上年輕人緊急會議,等我回來。」、「以後所有出國的人,開發回來我來面試,所以用什麼方式開發的要跟我說。」其餘共犯紛紛回應「好的」等語。

法官因此認定李振豪與金主黃炫逢等共犯於2021年以高薪打工等話術,誘騙台灣人去柬埔寨從事博弈、拍A片等工作,事實上卻是以每人1萬8000美金價碼賣給詐欺集團,然後逼迫他們從事詐騙工作,如果不聽話或業績不好就會被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扣除成本,販賣一名台灣人可獲利台幣10萬至30萬元不等。

檢警獲報後先將22名被害人救回台灣,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起訴李男等9人,高等法院今判李男18年徒刑。可上訴。

後來檢警又陸續救回30名被害人,檢察官追加起訴後,台北地院日前依販賣人口等罪,判李振豪18年徒刑,其餘共犯各判刑10年到18年不等。至於剩下的36名被害人部分,台北地檢署目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