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劉女姊妹都是有證照的專業保母,且均為兒福聯盟委託的「待出養兒童」保母,2023年8月間,兒福聯盟媒介劉女與凱凱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當時凱凱1歲半,雙方約定以每日1000元酬勞,請劉女在住處全日照護凱凱,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但劉女姊妹卻從去年9月1日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凌虐凱凱,其中觸犯凌虐妨害自由罪部分,檢方認定劉女在北市文山區家中,以繩索、布條綑綁凱凱四肢、頭部,還將他身體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眼睛,以行李帶將他綁在椅腳邊。

另外,劉女將遭綑綁的凱凱塞入水桶或角落雜物旁,劉女外出或洗澡時,由她妹妹協助綑綁、看管凱凱,當凱凱蒙眼的口罩脫落時,妹妹會將口罩拉上,見到凱凱掙脫踢翻水桶,掙扎嘗試逃離時,妹妹將他綑綁固定好,塞回水桶內。

劉女姊妹甚至長時間處罰凱凱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姊妹倆還命令凱凱長時間裸體在陽台、屋內角落罰站,直到他睡著,若凱凱不服從,就慘遭劉女腳踹、毆打,或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辱罵「機掰」,導致凱凱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造成四肢變形而不對稱。

傷害罪部分,檢方認定劉女姊妹以徒手、腳踹或拿物品毆打凱凱,見他走路慢,就從後面推他去撞牆、撞地,妹妹曾於2023年9月7日以指甲刮凱凱右頸部,凱凱慘遭各種恐怖手法凌虐,頭臉部、四肢、生殖器、指甲、頭皮有多處新舊傷勢,甚至大血管塌陷、牙齒3顆斷裂、1顆脫落,皮下軟組織也出血、壞死,受到血液、組織液淤積等傷害。

凱凱遭凌虐3個多月期間,姊妹倆從未帶他就醫,甚至重複以「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的不新鮮食物餵凱凱吃,且讓他長期裸體,連冬天也一樣,甚至一天只提供一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導致凱凱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

至於凱凱的死亡過程與死因,檢方認定凱凱遭劉女姊妹凌虐,又缺乏適當的食物、睡眠、照護、醫療或救助,造成長期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2023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但劉女見狀仍未立即將凱凱送醫,僅將他丟在雜物間角落,沒有任何照護,隔天凌晨0時許,劉女發現凱凱無意識,才叫丈夫撥打119報請送醫,凱凱於同日凌晨0時27分許被送到北市立萬芳醫院之前,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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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虐死凱凱!保母姊妹「法庭上撕破臉」 妹把罪全推給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