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楊昇儒,今天凌晨4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南屯區向學路與大觀路口時,發現剛從夜店離開的阮姓男子(33歲),駕駛市價574萬元起跳的保時捷Panamera轎車,看到警用機車靠近就逕自轉彎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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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員察覺有異遂主動上前攔查,進一步要求阮男靠邊熄火停車,不料,阮男停車時不慎擦撞到楊員的警用機車,後車尾與左側車身車損,機車倒地時造成楊員右腳踝擦挫傷,經送醫治療並無大礙。
警方發現車內還有2名分別為29歲、28歲的女子,3人都是剛從夜店離開。警方對阮男實施酒測,經檢測後酒精濃度達0.51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同車2名女子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依法製單連坐處罰,每人處以3千元罰鍰。另外,阮男駕駛的保時捷轎車,則被處吊扣牌照2年。
第四警分局長李建興第一時間帶水果探視受傷警員楊昇儒,並強調「酒駕零容忍」,一旦飲酒請找「代客駕車」或「指定駕駛」,另針對酒駕的同車乘客採取「連坐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五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外,同車乘客未盡勸阻之動作亦連帶受罰。警方將賡續強化取締酒駕執法能量,以維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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