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警分局指出,大橋派出所警員蔡懿與保五支援警力邱品誠,前天晚上獲報永康區高速二街有騎士路倒案件,到場發現1名56歲潘姓男子騎機車摔落草堆,臉部有擦挫傷,散發濃濃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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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好不容易叫醒潘男,但人精神恍惚、答非所問,還辯稱「我沒騎車」,盧了半小時才坦承酒駕,配合酒測一吹,機器逼逼叫,浮現出1.78毫克的驚人數值,令員警傻眼,「誇張!這樣還敢騎車」。
據了解,潘男因心情不美麗,獨自在工廠內喝了兩瓶米酒後,便騎乘機車準備返家,途中不勝酒力發生自摔,醉倒大睡。他得知自己酒測「紀錄」後也嚇說「那麼高」,員警則奉勸勿貪杯無度,更不該酒駕,害人害己。
警方指出,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再次提醒,酒測值達0.15毫克時,反應能力會變慢, 也是道交處罰條例開罰標準;達0.25毫克則涉及公共危險罪,0.55毫克會明顯影響平衡感跟判斷力,0.85毫克產生噁心、嘔吐;1.5毫克呈現呆滯、昏睡;2.0毫克易使呼吸中樞麻痺。
永康分局長邱顯良表示,呼籲大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持續積極查緝,打擊酒駕「醉」犯,維護治安,給用路人一個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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