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指控,去年6月,李員受招待前往該酒店消費,並將段女框出場過夜,當晚卻對她性暴力,本來她不打算交往,但對方一直哀求,她擔心李員尋短,才無奈之下繼續進行交往。後來段女某日因身體不適,要求李員框她全場外出,但李員人在國外無法處理,此事後雙方開始爭吵。
段姓酒店妹一氣之下,打電話到派出所投訴,進而讓分局督察組知悉此事。後來雙方談好6萬6000元分手費,段女又聲稱懷孕,又連繫李員要求負責,於是李員又加碼到13萬1488元,才達成和解。
中山分局調查期間,段女不願出面,僅接受電話訪談,督察組說,李員去酒店消費為事實,又與女子產生感情糾紛,雖男女雙方均為未婚之感情交往,惟李員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業依規定從嚴核予記過2次懲處,調整服務單位。
此外,原本一線三星的李員去年考上中央警大警佐班,但因這起案件,中山分局函報警大撤銷他的受訓資格。
段女與警界有糾紛並非首回,去年就曾指控,2022年耶誕夜與北市二線三星的林姓警官喝酒後,在旅館對她性侵,不過北檢查知,當晚林姓警官還曾外出買保險套,事後還幫她叫計程車,顯示段女並無反對意願,因此將林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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