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接獲鍾姓小姐投訴指出,她的爺爺在2019年1月17日將桃園市龍潭區的透天房屋出租給李姓女子,李女長期被鄰居投訴飼養貓狗數十隻,房屋環境髒亂,貓狗每天啼叫擾民,多次連繫李女皆無法改善此事,且李女近2、3年來屢屢滯欠房租,或以分期付款方式推託,爺爺年紀大也處理不來,礙於租約房東無法進入屋內查看。

鍾小姐表示,她的爺爺在去年1月逝世,中間多次前往屋子找尋李女,皆無法找到她,半年後連絡上李女,李女一樣無法償還房租或以罹癌住院或住在他處、沒有住在該屋等藉口,要求多給她一點時間處理欠款與房屋的交回,且不同意查看屋內狀況,其間也多次要求李女拍照給她,亦無獲得回應。

 

 

屋內垃圾堆積如山。投訴人提供
屋內垃圾堆積如山。投訴人提供

投訴人鍾女指出,去年7月間曾向轄區龍潭派出所洽詢合約租期內的租屋糾紛,警方依法告知合約租期內,僅能透過提告民事訴訟處理,警方與房東均無法進入屋內察看。直到今年2月24日租約到期後,在李女同意之下進入屋內,才發現屋內滿山滿谷的垃圾,且充滿十幾具貓狗屍體,當天趕緊通報動保帶回。

屋內垃圾堆積如山。投訴人提供
屋內垃圾堆積如山。投訴人提供

投訴人痛心地表示,這5年之間,鄰居多次因狗叫聲擾民報警及尋找里長協助,但仍無法確認屋內貓狗飼養情況。警方表示,飼養貓狗吵鬧僅能與房客溝通處理;而房租積欠與垃圾囤積,這是房屋租賃的民事糾紛,只能請房東到法院提告;由於法律保障房客之租屋權利,無人能夠合法進屋查看現況與幫忙,才會釀成今天的憾事。

屋內慘況。動保處提供
屋內慘況。動保處提供

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表示,動保處派員前往查看發現,現場目測有20多具貓狗屍體,但部分屍體殘缺不全,只能帶回16具較完整屍體,將請專業人員進一步確認是否有毒物反應。

他指出,由於現場貓狗死亡多時甚至已風乾,明確違反動保法。至於涉及刑事部分,若故意虐殺造成動物死亡,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至500萬元罰金。

 

 

 

屋內狗屍。投訴人提供
屋內狗屍。投訴人提供

轄區龍潭警分局表示,屋主去年7月有至派出所所詢問,內容為「房屋租約中(據鄰居表示有聽到貓狗在叫,應是有養貓狗在裡面),但無法找到承租人,是否可請警察幫忙找人或進入」?警方當時向屋主表示,房屋承租具有法律效力,租約尚未到期前,若非發生有天災人害或生命身體財產等迫切危害,警方不得逕自進入私人住宅;承租人部分若非依法令程序,警方亦不可任意查詢相關當事人資料。

另外,2月24日當天警方接獲屋主通報到場,承租人初步表示,她因身體因素,自去年10月起沒有返回租屋處,警方調查後已向屋主說明,屋主當下亦表示瞭解警方的權責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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