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昨天凌晨4時25分許,獲報西屯區黎明路3段1家火雞肉飯小吃店內發生糾紛,警方火速動員8網17名員警到場,發現雙方人馬仍在互罵、拉扯,立即以優勢警力控制場面。
警方查出,陳姓女子(30歲)與多名友人到夜店慶生,結束後前往火雞肉飯吃宵夜,疑似不滿鄰桌的張姓男子(33歲)、洪男(28歲)說話太大聲,雙方爆發口角,進一步演變為肢體衝突,還拿起店內椅子互毆。
雙方幹架時,陳女則在旁叫囂,事後警方要將她帶回訊問時還裝無辜問:「我叫囂?為什麼是我叫囂?」還問「另外那個男生可以先回來嗎?」員警則妙答:「回去就回去,不會再回來,我們這裡是直達車,沒有再回來的!」
警方帶回張男、洪男、陳女及陳女同夥謝姓男子(25歲)、陳姓男子(26歲)等5人回到派出所,訊後依傷害、聚眾鬥毆等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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