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17年2月間,吳男因指證黑幫惹上麻煩,朱定邦聽到消息後,認為經營賭場的吳男是肥羊,竟找黑幫份子把吳男約出來議價如何解決,黑幫佯稱吳男的朋友已經先幫他代墊20萬元,但還要再付60萬元才放過他,這時朱男幫腔說:「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吳男後來陸續付了20多萬元給黑幫,朱男拿到10萬元,觸犯恐嚇取財罪。
在吳男被恐嚇期間,他的叔叔古男多次參與談判,表示全權負責姪子給付和解金的事,但古男一度避不見面,朱男為確認古男身分,以個人公務帳號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刑案資訊系統,查詢古男年籍、前科等資料,然後洩漏給參與談判的其他人,觸犯公務員洩密罪。
向老千索賄10萬元
此外,另名吳姓男子2017年3月在新北市一間賭場詐賭被抓到,賭場人員要求付款50萬元才放人,他透過友人找朱男幫忙,希望他以警察身分去救人,友人打電話給朱男,表示一定會包個紅包給他致謝,但朱男說:「包那個幾千塊、1、2萬,那就不要了。」友人回答:「50萬要處理,至少也要包10萬元過來這邊,對不對?」朱男才滿意說:「嗯,不然去還這麼多人,你娘莊孝維,你娘咧。」朱男隨即跟一名不知情的警察同事去賭場,但抵達時吳男已被賭場放走,因此朱男沒拿到錢,但仍觸犯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
同年8月,朱定邦依據線民石男提供情資,到桃園陳姓男子住處查獲槍彈,但事後製作筆錄時,因案遭通緝的石男不敢當檢舉人,怕被逮捕歸案,於是朱男叫石男的女友當檢舉人並製作不實筆錄,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最高法院依恐嚇取財、期約賄賂等4罪,將朱男判刑11年9月,其中11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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