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這名陳姓員警去年10月16日分發到市區某派出所報到,進行2個月的實務訓練。過往黑歷史被翻出後,引起警政署、市警局正視,期滿後,警分局以他服勤時未按時到崗等理由,內部初評為不及格,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建議不錄取」。核定結果尚未出爐。
據調查,這名陳姓員警現年31歲,2018年12月遭爆料劈腿四名女子,男女關係不正常,還曾偷拍女友性愛影片,甚至討好心儀對象,暗中查詢並洩漏個資。警方當時開鍘,記二小過,並調離現地,訊後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洩密等三罪嫌移送法辦。
由於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經法院判決確定,若未宣告緩刑或沒有易科罰金者,就會做出免職處分。陳員深知逃不掉,2019年6月先自請辭職,用平民身分面對司法。
陳男所犯妨害秘密罪遭判2個月徒刑,洩密、偽造文書經二審判決,合併判處8個月徒刑。他服刑出獄後,再以警專畢業生身分報考警察四等特考,重新考上警職,順利「回鍋」南市警局。
由於之前事件吵得沸沸揚揚,他報到後再次「炸鍋」,引發全國警務人員熱議。分局長指示所長要對陳員「懇談約制」。據悉,陳員很珍惜能再次當警察,歷經2個月的實務訓練,再由各級幹部就其品德、才能、生活表現及學習態度、工作績效等方面進行考核。
分局最後認為陳員表現未達基本要求,成績初核不及格,經考績委員會審議,並由陳員陳述意見後,交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中。若未通過,只能再次報考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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