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表示,今日6時11分,楊男(41歲)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07.8公里時(彰化路段),行駛中線車道往內側偏移撞擊內側護欄,並往前滑行後停在內側路肩與內側車道上,約6分鐘後,楊男離開車上於行走在其車輛右前側時,後方由76年次莊男駕駛之租賃小客車追撞楊男自小客車,自小客車再推撞楊男,導致楊男及莊男受傷送醫,事故於7時50分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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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經送往衛服部彰化醫院救治,於7時26分宣告急救無效死亡。本案肇事原因由國道警察第三公路大隊持續調查釐清中。
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倘如車輛發生事故停於車道中無法移置時,應於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擺設故障標誌等安全措施,並視現場照明情形增加其他警示燈光,並使用1968APP開啟定位功能向高公局或國道警察請求協助,人員待援時請站立至護欄外或是車輛前方適當距離,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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