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在太魯閣號悲劇之前,台鐵於2018年發生普悠瑪號出軌事故,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當時張政源是台鐵局長,奉命改善台鐵行車安全,卻未記取教訓,沒有落實執行台鐵行車安全相關事務,對於如何有效稽核委外監造、專案管理廠商落實依約執行,也沒有研議提出妥善制度,導致花蓮清水隧道北口上方工地的進場管制機制、安全護欄均有缺失,卻久久不能改善,最後釀成太魯閣號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判決降1級改敘。

另外,張政源2021年1月退休後,由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兼代理局長,祁文中雖身兼二職,工作繁忙,但他曾任交通部航政司長、常務次長,長期在交通部服務,對於台鐵先前發生普悠瑪號列車事故後,應如何改善行車安全、落實委外事務都非常清楚,卻未注意執行,導致他代理局長第75天時,又發生太魯閣號事故,審酌他代理時間不長,情節較輕,判決記過1次。

而陳仲俊從2017年就擔任台鐵工務處長,對工務段業務相當熟悉,也經歷過普悠瑪號事故的檢討,卻對清水隧道北口上方工程長期缺失,未能督促落實改善,且對委外業務未規劃妥善稽核制度,供長官研究採行,因此懲戒法院將他判決降1級改敘。全案可上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他拿「XD假鈔」到超商買菸!店員眼尖揪出貓膩 他竟拿酒瓶砸警下場超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