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表示,去年12月17日檢察官陳映妏偵辦總統選舉賭盤案,指揮桃園市調處及桃園警分局政拘提謝姓男子等3人,並執行搜索 3 處,查扣現金5 萬元。經檢察官訊問後,發現謝男等人係以總統候選人彼此之得票數輸贏或差距作為賭博標的之方式,接受不特定人下注賭博,而認謝男等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8 條之1第4項意圖營利供給選舉賭博場所及刑法第 268 條聚眾賭博等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案經檢察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追查出林姓男子經營選舉賭博,即擴大向上溯源查辦,昨天分別至桃園、嘉義、雲林、臺中等地,拘提林姓、陳姓男子及賭客共4人,並持票搜索4處。昨晚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陳男均涉犯上開罪嫌,且林男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則具保20萬元。另外,李姓賭客2人繳回賭博金共120萬元而諭知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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