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偵辦詐騙案件,去年4月20日當場逮捕出面取款的張姓少年車手,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擴大偵辦,進一步追查人頭卡門號,共計搜索3次10多處場所(包含3家第二類電信公司、7家通訊行),當場查扣不法網卡2萬7千張、現金900多萬元。全案共拘提25人,其中5人經法院裁定收押,另有10人以10萬至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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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鄭姓(30歲)、張姓(38歲)、陳姓(30歲)等3人,分別為經營國外旅遊網卡之第二類電信業者,涉嫌以合法掩飾非法,製作俗稱「黑莓卡」、「比特卡」之漫遊及國內網卡,強調「吃到飽」、「配3組虛擬台灣號碼」、「2年內可開通使用」、「吃到飽與號碼完全分開,追蹤不易」、「三角IP位置無法掌握」等,宣稱可以有效躲避檢調單位查緝、製造斷點,以吸引不法份子持續購買以牟取暴利。
鄭嫌等人向大陸地區電信業者引進國際電路配置系統,並提供向國內五大電信業者申請之企業門號之「軟號」,供大陸地區電信業者可隨機配置比特卡等不法網卡。
嫌犯再透過李姓男子(40歲)、邱姓男子(28歲)經營的公司,將人頭卡賣給詐騙集團等不法組織;為了規避檢調單位查緝,嫌犯並與外籍人士共同以不詳方式蒐集國人及外籍人士身分資料,偽做實名制程序,藉此方式誤導檢調辦案方向。
檢方查出,鄭嫌等人從2021年迄今短短不到3年,銷售不法網卡獲利金額達6億3千多萬元,且逃漏營業稅部分粗估達3千多萬元,還有人透過地下匯兌、支付寶等方式,隱匿不法所得。
檢察官偵查終結,先後將21名被告依幫助詐欺、洗錢、違反個資法等多項罪名起訴。檢方呼籲民眾切勿於各類網站交易過程中,輕易提供個人身分證件,恐遭不法份子利用,亦勿輕信「辦門號換現金」之話術,而成為犯罪集團使用之人頭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