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勞檢處表示,有民眾PO影片上網,指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二街88號20樓下午有清潔人員在高處作業未有安全設備,經派員現場調查詢問鄭姓女屋主,鄭女表示,一週前因樓上發現2個虎頭蜂窩,大樓管委會請義消來清除,造成20樓窗外平台散落蜜蜂蜂蛹,近日開始聚集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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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女屋主表示,今天下午1時許,請清潔人員(自營作業者)在窗內清除,但窗架過高無法清掃,清潔人員自行評估可以爬出去站立於平台清潔,遂爬上外牆平台打掃。

案發大樓。勞檢處提供
案發大樓。勞檢處提供

勞檢處指出,由於係屬高空作業,作業期間無穿戴安全帶等安全防護具。清潔人員為自營作業者,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但經查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情事,將依法裁處3至30萬元罰鍰。另按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屋主(業主)未有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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