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女駕駛在臉書社團「屏東縣潮州鎮」發文表示,10月3日從中正路進入永豐路,麟洛公園要往交流道的彎道上,因未打方向燈而被後方車輛檢舉,收到1200元的罰單,「我以我的荷包來呼籲大家注意,即使在這彎道還是要打方向燈,否則會跟我一樣繳稅金。」

她表示,自己平常開車都會打方向燈,但不知道進入轉彎專用道後仍要打,還自我調侃「我三寶真的不知道這裡要打」。

網友紛紛留言直呼太扯,「就已經在轉彎車道了,打方向燈有什麼意義嗎」、「這條路只能右轉,這樣也要打方向燈嗎」、「這個其實我也不懂耶!就一條路而已還要打方向燈」,許多人認為這規定很有爭議,還有人痛罵檢舉魔人太惡劣。

有網友代為詢問警方,警方表示,該路段地上有明確的右轉指示標誌,就應打方向燈,以此提醒後方車輛。

女駕駛因行駛「轉彎專用道」沒打方向燈,被罰1200元。翻攝臉書社團「屏東縣潮州鎮」
女駕駛因行駛「轉彎專用道」沒打方向燈,被罰1200元。翻攝臉書社團「屏東縣潮州鎮」
有網友代為詢問警方,警方表示,該路段地上有明確的右轉指示標誌,就應打方向燈。
有網友代為詢問警方,警方表示,該路段地上有明確的右轉指示標誌,就應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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