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台中市多名大學生遭自稱是3C店業務的林姓男子(27歲)鼓吹,以「協助達標業績可獲取獎金抽成」之話術,向大學生遊說,若「購買高價3C產品」簽署無卡分期貸款合約,則可獲取5000元佣金,若介紹朋友來辦,則介紹人可抽取2000至4000元的介紹費。雙方說好,申辦學生不拿手機、筆電等3C產品,林嫌則保證保證無卡分期貸款會由其全額繳納,大學生不須出任何一毛錢。
許多大學生信以為真,為賺取購買商品之獎金抽成及介紹費,除了自己申辦,也不斷介紹身旁同學好友前往辦理,豈知林嫌繳納1、2期貸款後遂拒不繳納,導致許多大學生接到債權公司之催繳通知,突然成為債務人,每個都身背5萬至10萬不等債務,這才發現受騙。
教育部前天證實,近期有接獲逢甲大學、中台科技大學、台中科技大學、建國科技大學、僑光科技大學、東海大學、嶺東科技大學、亞洲大學、弘光科技大學共計9校,校安通報14件,計89人,人數還在增加中。
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市警六分局及刑大,分別前往林姓業務任職的逢甲商圈某3C店等處所,拘提林姓業務、3C店林姓老闆(34歲)到案,查扣手機22支、電腦3部、現金58萬餘元、存摺18本、3C產品購買合約書及相關證物一批,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今天(29日)傍晚表示,連同到案的3C店紀姓員工(35歲),3名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三人以上加重詐欺犯嫌重大,其中,林姓老闆、林姓業務2人經辦上百件無卡分期詐欺案,有反覆實施之虞,且被告間所述不一致,尚有眾多被害人未到案,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是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另紀姓員工則予以8萬元交保。
台中地院晚間裁定3C店林姓老闆羈押禁見,林姓業務無保,僅裁定限制住居。台中地檢署表示,針對林姓業務裁定部分,該署收到裁定後將研議是否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