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間新北市警局就爆發相同案例,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危險駕駛或超速60公里以上,可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但代辦業者發現,車主若另因車輛未懸掛大牌、使用他牌或牌照於吊扣期間行駛於道路上被罰吊銷牌照,只要繳違規罰鍰,即可重新驗車申請牌照上路。

新北市警局接獲檢舉,發現遭吊扣車輛因再開上路而被警方開單吊銷牌照的案件確實大幅增加,經內部調查發覺有異,2021年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調查後依貪污等罪起訴20多名員警及代辦業者等共40人。

台中市警局。資料照片
台中市警局。資料照片

據了解,除新北市警局外,其他縣市的警員也有類似行為,高雄市警方今年7月就查到4名基層員警開單異常,讓30多部車「起死回生」。

台中地檢署證實,今天指揮廉政署搜索台中市警三分局,共帶回6名員警及20多名車主、代辦業者深入偵訊,涉案程度有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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