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駕駛經過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三和路口,發現有男子穿梭在車陣中販售玉蘭花,手中抱著「女童」爭取過往駕駛同情。影片在網路社群「抖音」散播,引起網友熱議與不捨。
網友看見影片中的男子手抱孩童,一手賣花收錢,長髮的孩童將頭埋在男子胸前,兩腳夾在男子腰際。不少留言表示,感到鼻酸也替「蘭花爸爸」加油,認為男子很辛苦,並希望過往駕駛若可以,多買幾朵趁機予以幫助。
社會局說,調查男子手中抱的「女童」,實際上是男童,稱呼男子為叔叔。林姓男子將孩子戴上假髮裝變裝成女童,博取駕駛同情心以增加買氣,也規避以往社會局多次的稽查或外界的檢舉。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科長劉文湘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追查影片中男子是常在五股區賣花的「玉蘭花家族」成員,家族3代都從事玉蘭花批發及零售;目前仍以第一代的阿嬤為核心,擴及第二代的叔叔、被帶出去賣花的孩童。
劉文湘說,「玉蘭花家族」成員早已是社會局長期關懷與輔導對象,第一代的阿嬤就長期有帶著孫子街頭賣花的紀錄。社會局多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照顧者阿嬤親職教育,阿嬤雖都有到場上課,甚至從最輕的4小時,處罰到30小時親職教育,但阿嬤依然故我,也默許孩童的叔叔帶著孩童去賣花。
社會局說,家族成員在訪談時坦承,利用孩童博取同情心,確實賺得比較多,賣花速度比較快。多年來,對這家族都勸導無效。依法被安置、剝奪親權、出養的孩童,有將近10人,當年被安置的無辜孩童,現今都已經長大成人,但屢次事件重演,相當令人頭疼。
社會局說,這次訪談男童,也表達不願意變裝女孩子,希望離開家族;且照顧者阿嬤等人屢勸不聽,依照違反兒權法已予以安置照顧其生活與學業,「希望這是最後一名被安置的孩童」。
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告訴記者,抱著孩童穿梭車陣售花的行為相當危險,讓孩子安全回家的路,不是多買花給予幫助,呼籲駕駛人若發現,應以孩童安全為重,報警處理。此次,也將再次施予阿嬤、叔叔親職教育與家庭處遇。違反兒權法的親職教育,最高可至50小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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