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姓受刑人於民國108年10月17日下午5時許以腳踹門發出聲響,管理員李振賓、邱楷燈、受刑人雜役蔣秉益、劉子榮、黃冠富、蕭明俊等人拘禁陳男,並聯手以腳、徒手攻擊陳男的腹部、頭部,甚至將咖啡淋在頭部、肩膀。


推薦新聞:小吃店1禁令!釣出苦主他最慘 網曝台灣人集體恐怖行為:請勿小看人類


邱楷燈等人將陳男帶回舍房後,對陳男出現嚴重病灶、在舍房內哀號、呻吟置若罔聞,直到當晚10時20分許,陳男經急救無效不治。邱楷燈、李振賓事後為隱匿上情,並未在日夜勤值勤人員聯繫簿、戒護科舍房日誌、夜勤舍房值勤日誌簿等公文書如實記載。


推薦新聞:曾格爾被控偷吃人夫挨告!滿一年今宣判 正宮吐心聲:我會迎來正義


法院審理後,邱楷燈分別被依偽造文書、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判處1年2月、3年10月徒刑定讞。法務部案發後將邱楷燈停職並移送懲戒。


推薦新聞:砸8萬買大阪環球VIP!鄭家純「體驗資本主義」曝超狂服務 一張照讓網歪樓了


懲戒法院認為,邱楷燈所為戕害人權,重創矯正機關形象,造成的損害及影響非輕,審酌邱楷燈並未實際動手,犯後已與陳男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使損害稍獲彌補,值得肯定,判決邱楷燈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中央社)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女議員踩到坑「整隻腳都陷下去」 實測柏油坑洞:台北市路平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