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昨天持搜索票,前往明揚董事長劉安皓、總經理呂英誠住處等地搜查,並將二人帶回偵詢,認均涉《職安法》以及《刑法》中公共危險、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重大,昨晚9時諭知劉600萬元交保,呂則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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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明揚惡火死者頭七,劉安皓下午再度前往殯儀館致意。劉安皓受訪時說,很感謝檢方讓他可以出來向家屬表達歉意,不便回應司法調查相關內容,不予評論交保金額,「尊重檢方」。
他還說,這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事件太重大,公司會努力改善相關後續。有設關懷小組,會分工持續對家屬表達關心與協助,「不只是現階段,是長長久久的路」,包含子女需要協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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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惡火究責!董事長、總經理、協理均列為被告 諭知交保並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