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分局表示,日前一位機車騎士行經桃園區春日路段時,因以後輪著地(俗稱「翹孤輪」)的危險方式騎車被檢舉,警方仔細檢視檢舉影片,發現「翹孤輪」違規事證明確,依照規定告發,後續將郵寄違規舉發單給車主,一時耍帥行為將噴飛一大疊鈔票,實在得不償失。
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翹孤輪」於道路上行駛屬危險駕駛行為,最重可處新臺幣3萬6仟元罰鍰,及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外也要加記違規點數。
警方呼籲:機車騎士勿以獨輪或放開雙手等危險駕駛行為行駛於道路上,稍一不慎即易釀成交通事故,甚至造成傷亡。相關罰則非常重,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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