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要求朱國榮每天晚間7時前,向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不過本月7日朱男報到後,隔天就失去蹤跡,傳出朱已經逃亡海外,刑事局國際科指出,日前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尚未有相關事證朱男已經逃到海外,也沒有相關出境紀錄,會持續透過國外的情報網來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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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警表示,整個分局有數十位司法單位要求來報到的人口,依照犯罪程度不同,也有3天、7天的,通報時間不一,也徒增業務量。未來會重新檢討現行制度,每天由值班主管進行確認並回報。警方也建議,這樣的防逃機制,讓報到人口都有充足的時間潛逃,若真的擔心逃跑,可以直接將這些人口羈押,或是進行電子監控。

高院12日深夜才得知朱國榮已失蹤多日,13日緊急傳喚朱男、律師劉煌基以及擔任「具保人」的朱男妹妹,但只有劉律師現身,他表示不知道朱男去向,於是高院13日當天發出拘票,要警方去找人,並定於明天下午4時再度傳喚劉律師、朱男妹妹出庭,庭訊後如果認為朱男已逃亡,依程序將發布通緝。

朱國榮被控2011年起利用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把股價先拉高再倒貨給國寶人壽、坑殺散戶,2年間炒作2波共獲利6.3億餘元,一審2018年依違反《證交法》高買證券罪,重判朱國榮應執行15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第二波炒股獲利並非一審認定的5.7億,反而慘虧1470萬,朱男不法所得僅2000多萬元,今年3月改判朱男應執行8年徒刑。

朱男還涉嫌與女性友人林桂馨共同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朱男另涉內線交易台壽保股票及認購權證,高院認為罪證屬實,今年4月依內線交易罪、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高買證券罪,將朱男合併判刑16年,犯罪所得1億8036萬元沒收;林女則依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罪、高買證券罪判刑10年,犯罪所得48萬元沒收。

高等法院針對其中2案日前各判刑8年、16年,已上訴最高法院,但朱男本月8日星期五沒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警方卻隔了整整4天,直到12日星期二深夜11時30分才打電話向高院法警室通報此事,導致法院13日才能發出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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