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陳男是名計程車司機,今年2月間開車前往加油站加油,但他不滿加油站員工把他的信用卡隨手丟置在車上,竟辱罵對方「X你娘」,員工不甘被嗆聲,對陳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陳男因此被檢方起訴。

今年6月1日,法官傳喚陳男出庭,他卻於庭訊過程對法官提問愛理不理,甚至大聲回話,此舉也惹怒法官,開庭氣氛火爆,沒想到庭訊結束後,陳男指著法官嗆聲:「法官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們到法院來已經很恐懼了,你講話那麼兇我實在是不以為然」,法官也不滿回應,「那你要先看你自己的態度嘛,你那回話是什麼態度。」

陳男接著說,「我也沒什麼態度啊,我們是老百姓。」、「你坐在那邊你公堂耶,你那麼兇不嚇人嗎,我們到法院已經很低頭了好不好。」並大聲咆哮「非常不高興,什麼態度啊。」法官不滿立馬痛批陳男「咆哮法庭」,指示法警當庭逮捕,並對陳男提告妨害公務。

檢警調查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他把嗓門拉高是因為年紀大、有點耳背,不代表對法官咆哮,並強調在法庭上沒有說髒話,或其他侮辱性的言論等,檢方認為,陳男是在表達對審理過程的個人意見,主觀上沒有羞辱或攻訐公務員,將陳男不起訴。

至於陳男辱罵加油站員工「X你娘」的部分,則被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