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消防局長龔永信表示,本次獲捐贈之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將提供桃園市符合消防法6條第5項之住宅場所(5層樓以下透天或公寓)申請補助(每戶1顆),並以弱勢族群為優先。

龔永信表示,由於一般透天住宅未達法定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規定,如能於家中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提早偵知火災事故,及早示警民眾逃生應變,消防局藉由補助推廣,鼓勵市民自主購買、依法足量設置,以有效保障居家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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