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警分局指出,日前東社派出所執勤員警攔查1名雙載的外送員騎士,發現男子酒氣明顯,並坦承中午時有在北投住家飲用1杯威士忌助眠,經實施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超標0.16毫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及35條1項規定,製單舉發並吊扣車牌禁駛。
經查鍾男所所騎乘的是未滿1年新車,要價約11萬元,依修法(今6月30日以後)新制規定,應併當場執行吊扣車牌2年, 因此該車2年後即成為「中古車」,且吊扣期間仍應依限繳付車貸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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