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名老翁年約80多歲,和兒子住在一起,平時由2名看護照料老翁的生活起居,其中一名女看護只上白天班,負責打理家務,另一名被害的印籍看護則與老翁和其兒子同住,負責照護老翁起居,不料老翁竟起色心,在這名看護到職的第二天就開始對她伸狼爪。

檢方查出,被害女看護去年9月8日才開始到老翁家工作,沒想到隔天一早,老翁就在家中客廳,不顧女看護拒絕,對她上下其手撫摸全身,6天後的下午,又趁和女看護在房間獨處機會,脫下褲子露出生殖器,要被害人「好好欣賞」,甚至強拉她的右手要求幫忙打手槍。

2度被猥褻的女看護受到驚嚇,但因才剛媒合到工作,不敢吭聲,沒想到老翁竟因此變本加厲,隔天下午2點多,見女看護獨自在房間摺衣服,隨即進入從後方熊抱、摸胸,甚至大膽脫去她的褲子先後對她指侵、以下體性侵,2天後,又藉故要女看護到他的房內,再度將她推倒在床性侵。

女看護才到老公家照護9天,就4度被老翁猥褻、性侵,語言不通的她身心近乎崩潰,忍不住向仲介泣訴被老翁性侵的經過,並在仲介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她並控訴,老翁曾拿剪刀威脅她發生性行為,她嚇得詢問對方是不是要殺她,老翁才把剪刀收回。

檢警調查時,老翁否認犯行,稱自己已經行動不便,不會做這樣的事,但檢方認為,被害看護和老翁相識短短幾天,無冤無仇,應無可能隨意誣陷,且她已透過仲介媒合到其他地方工作,仍多次花費鉅額交通費,搭車到市區配合檢警調查,認定女看護不可能隨意栽贓,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等將老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