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6日中午,王男、江男等6人從台灣本島到澎湖旅遊,一行人騎乘機車行經馬公東衛岔路口,不知何故其中2台機車先擋下當地人洪男駕駛的座車,洪男企圖右切繞過,不慎與王男的機車發生擦撞,沒想到一夥人竟將洪男拉出車外痛毆。
根據附近車輛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當時洪男的座車停在馬路中央,遭6人的機車包圍,王男等人不僅敲車窗要他下車,其中一名紅衣男還跳上車輛的引擎蓋狠踹擋風玻璃,並將洪男拖下車,一群人對倒地的他不斷猛踹、拿安全帽朝他身上砸。由於他們囂張在路中央犯案,後方車輛動彈不得,其中1人將洪男拖到路邊,其他人則繼續對他往死裡踹,還拿安全帽狠K。
洪男事後送醫,不僅有輕微腦震盪,還有肺塌陷、血胸,住院一個月才順利出院,洪男姊姊事後在臉書發文透露,幾年前弟弟才捐肝給爸爸,身體還在修復期,當天被毆後急診,發現肺部出血、嘔吐,眼睛霧霧看不清楚,必須住院,「我想請問一下那些偉大的觀光客,他今天是有跟你們什麼深仇大恨要這樣往死裡打!」
動手惡煞被警方依現行犯移送澎湖地檢署後,其中3人被檢方諭令6萬元交保,在警方護送下搭機返台。事件曝光後引發澎湖在地人及網友怒火,並肉搜出其中1名王姓男子在桃園開設資產管理公司,王男雖緊急出面道歉,但強調是洪男發生碰撞後拒絕下車,「好像要肇逃」,才會把他拉下車,但強調自己沒動手,說法再度惹怒網友「笑死人,六個人怕一個肇逃」。
這起事件也讓身為澎湖人的前檢察官、律師陳宗元看不下去,決定義務幫洪男打官司,未收分文,協助洪男對6人提告傷害、強制、毀損、妨害秩序等罪。
澎湖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僅5人犯案,澎湖地檢署指出,經訊問被告、證人與告訴人,另詳細勘驗現場監視錄影畫面,並親赴案發現場進行實地履勘、蒐集必要物證後,認定江男、王男等5人將機車停在洪男汽車周邊,刻意阻擋洪男開車離去,並以安全帽砸毀洪男汽車擋風玻璃、駕駛座車窗,接著強行將洪男拉出車外拖行,並出手毆打,更造成現場其他汽機車難以通行的公眾交通安全風險,因此依《刑法》聚眾鬥毆、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制、傷害、毀損等5罪將施暴的5名男子起訴,另名林姓男子因僅在現場停留未參與犯行獲不起訴。
澎湖地檢署強調,對於街頭暴力行為零容忍之立場,如有在公共場所糾眾 施暴之情事,檢察官必將嚴正執法,從嚴妥速偵辦,以維法紀,保障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