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陳姓男子原為齒模師,因從事詐欺之友人不斷洗腦詐欺很好賺,向其炫富並聲稱生活過得很舒適,陳男遂決定兼職經營收簿手集團,招募4名小弟專門收購人頭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

其中1名提供人頭帳戶的被害人,接到銀行通知表示,該帳戶因交易頻繁,資金出入異常,需將款項提領結清,以免遭凍結;被害人遂依銀行指示將帳戶內130萬元提領一空,且擔心該筆款項為詐欺贓款,不知如何處置,一直不敢與陳男聯絡。

警方在陳姓齒模師車內起出球棒、玩具手槍等犯案工具。民眾提供
警方在陳姓齒模師車內起出球棒、玩具手槍等犯案工具。民眾提供

陳男懷疑遭被害人黑吃黑,不斷派人去被害人住處叫囂恐嚇,並透過友人將其騙出後,指使4名共犯強押被害人至汽車旅館以球棒痛毆,除了逼其簽下150萬本票及借據110萬外,還要被害人之父交付現金20萬元才肯將人釋放。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蒐證完備後前往陳男等人住處執行搜索,共查獲球棒2支、借據1疊、空白本票1本、行動電話4支、玩具手槍等贓證物,全案詢畢後依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陳男等人犯罪事證明確,依刑法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訴。

警方呼籲,金融帳戶屬於個人高度私密性文件,千萬不可出借或交給任何人使用,且相關密碼應妥善保存,並避免讓其他人員知悉,遇有疑慮應即撥打110或165查證,並保存與詐騙集團成員的通聯紀錄、簡訊或線上對話記錄,迅速向警方報案,以免遭到詐騙集團利用,成為共犯、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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