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共運輸交通月票一直以來都是市民們的福利,每月只需花費299元,就能享受到無限次數的乘車服務。而對於在彰化等地區居住的人來說,只要遷戶籍到台中市,就能以市民身份享受這項優惠,一年下來能省下數萬元的交通費。
熱門新聞:高雄男學生爆對女主管自慰 她醒來驚見嚇人一幕!校方這樣說
盧秀燕市長在市政會議上強調,299元優惠是市民限定,由市府預算大量補貼,因此她再次向民眾呼籲,不可將卡借予他人使用,否則有違法疑慮,市府也將取締。
根據交通局的統計數據,近2年來已經發現了5起違規使用先前所推出的市民限定交通卡(雙十公車)的情況,交通局將採取嚴厲的處罰措施,第一次停權,第二次延長停權,第三次則會取消辦卡資格。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交通月票7/1推出後,突破2.2萬人購買廣受民眾好評,其中台中市境內交通月票,台中市民只要299元即可於中市境內捷運、公車、台鐵等坐到飽,平均一天只需10元,可說是全國最便宜的交通月票。交通局提醒,交通月票每次搭乘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用,如經查證有多人共用情形,第二人以上使用者依各運輸業者「無票乘車」之相關規定處理,並將停用該交通月票不予退費。
另外台中市110年推出的「市民限定」交通卡,提供市民搭乘公車可享10公里免費、超過10公里車資上限10元優惠,自實施以來陸續查核到5位民眾有冒用的情形發生,交通局皆已依規取消其乘車優惠一年。交通局提醒,無論是「市民限定」或是「交通月票」皆不得多人使用,若經查獲將依規定取消相關優惠,呼籲民眾務必依規使用交通票證。
葉昭甫強調,台中市公共運輸交通月票是市民的福利,但冒用持卡和非法交易的問題必須嚴肅對待,交通局將加強監管和打擊違規行為,以確保福利的合理使用,維護市民的權益和公平競爭的環境,希望市民們也能自律,不要冒用他人的持卡,共同維護公共交通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