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主張,《蘋果》2021年5月刊登標題為「獨家桃色風波再爆!北富銀美魔女經理遭人妻控勾引帥哥鮮肉下屬銀行火速調職」報導,內容為「該名男下屬的正宮控訴,儘管已進行過三方談判」、「甚至有兩人坐在床上的親密照流出」、「兩人不僅在員工海外旅遊公然放閃,還多次牽手出遊,甚至流出床上親密合照,薛妻控訴,『3個人曾當面談判,王女坦承有不倫戀情,事後卻還是對丈夫糾纏不清』,她在心力交瘁下只好寫陳情書向北富銀求助」,另外,《鏡週刊》也有相關報導。王女認為肯定是薛妻爆料,明顯違反協議書裡的保密條款。
女經理丈夫收到妻子外遇照
此外,王女丈夫收到一張「牽手照」,背面寫著「不知你是否知情你太太一直在外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等語,而金管會也收到陳情函,附件是一張「床照」,要求懲處王女,不能讓她擔任經理職務。王女告訴法官,薛妻的洩密、騷擾行害她從分行主管職務被調回總行部門,嚴重影響她原本的業務獎金收入,因此要求薛妻賠償違約金300萬元。
審理時,薛妻辯稱她向北富銀及金管會陳情目的,只是促使銀行斷絕王女繼續藉職務之便親近薛男,且陳情函及照片不是薇閣捉姦當天的,而是事後2人藕斷絲連繼續約會的照片,不算違約,她也沒有寄照片給王女丈夫,至於《蘋果》刊登新聞也不是她爆料,她只有在新聞曝光後,寄出標題「北富銀桃色新聞澄清補充」的電子郵件給《蘋果》,裡面並無事件具體事證或內容,也不算違約。
正宮加碼求償120萬
薛妻反控王女簽下協議書後,仍偷偷跟薛男約會3個月,要求王女針對這部分賠償120萬元。此案一審認定薛妻確實違反保密等協議,判她賠償王女300萬元,而王女「續約」薛男3個月,要賠薛妻15萬元。
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薛妻針對「續約」提起反訴的時間,已經超過求償的2年時效,改判王女免賠;至於薛妻違反保密協議部分,高院認為確實造成王女隱私權、名譽權受損,主管獎金、業績獎金也沒了,但薛妻違約的原因是王女持續與薛男不正常交往,審酌後改判薛妻只須賠償王女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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