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施陳嘉君在臉書發文,表示她敢公開說謝長廷是特務,是因為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告訴她,1982年蔣經國對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表示,他對謝長廷的表現很滿意,「謝長廷是我們自己的人」,於是阮成章約謝長廷到仁愛路招待所,也請高明輝出席,見證阮成章頒發20萬獎金給謝長廷。

施明德妻稱「特務」是中性詞彙

謝長廷對於自己被貼上國民黨安特務、線民的標籤非常火大,控告施陳嘉君求償80萬元,並要求她刪除貼文,因為她的言論不僅不實,也沒有經過合理查證,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

審理時,施陳嘉君沒出庭,但提出書狀強調「特務」是中性的詞彙,不涉及名譽,且她身為政治受難者的家屬和歷史研究者,基於歷史研究與思考,再依據高明輝等人的說法,認定謝長廷在歷史中的角色就是「特務」,她的判斷應該受到《憲法》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保障。

 

驚爆蔣經國滿意謝長廷表現

法院認為施陳嘉君在臉書貼文指稱謝長廷是「特務」,確實足以侵害謝長廷的名譽,而且依照施陳嘉君所提出來的證據資料,無法認定施她的言論與事實相符。

至於施陳嘉君貼文的主要證據,也就是她自稱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親口告訴她,1982年蔣經國滿意謝長廷的表現,向時任調查局局長阮成章稱謝長廷是自己人,阮成章因而和高明輝在調查局招待所頒發獎金20萬元給謝長廷。

對此,法院認為高明輝在其他案件證稱自己「沒有接觸過謝長廷從事情報工作的資料,也沒有看到謝長廷收下現金」,因此法院不能認定施陳嘉君的所言符合事實,但高明輝也證稱,他曾主動向「別人」說起調查局給謝長廷金錢的事情,可見施陳嘉君自稱聽過高明輝這個說法,是有所根據的。

另外,法官認為謝長廷是重要公職人員,對於名譽權保障要有所退讓,再綜合考量高明輝在調查局內的地位、施陳嘉君所接觸到其他佐證資料,與她能夠查證的手段等因素,認定她已經符合合理查證的要求,因此判決施陳嘉君無須賠償及刪文。可上訴。

 

因這理由沒告施明德

至於謝長廷為何沒有控告施明德,謝曾在臉書發文:「施明德早年反抗獨裁專制,對台灣民主化有貢獻,也擔任過民進黨主席,不會因施明德晚年言行,而抹煞對他過去的肯定,也不願互告讓真正加害者在旁邊涼快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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