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海豐派出所2名員警昨晚執行巡邏勤務,深夜11時40分在田尾鄉民生路、吉安路口,發現2名共乘機車的男子形跡可疑,員警上前攔查示意2男停車受檢,但2人加速逃逸,逃到1處死巷內衝撞員警,其中1名員警情急之下,朝機車開了1槍,結果擊中騎車的39歲的楊姓男子。
楊男中彈受傷後,途中改換乘客張姓男子騎車,將他載往埔心鄉羅厝村土地公廟前,通知另名楊姓友人到場,張男即逃離現場。楊姓友人打119通報救護車,將受傷的楊男送往衛福部彰化醫院搶救,但他後背中了1槍,到院後經急救仍傷重不治。
北斗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警方後來找到張姓男子,並查出死者楊男因毒品案被判刑6年確定,檢方已開出拘票及通知書要他到案執行,楊男疑似誤認員警是要抓他去關,才會逃逸並駕車衝撞員警。
吳詠傑說,站在分局的立場,支持警員在適當時機用槍,全案將由內政部專家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員警的用槍時機,並由檢察官進一步調查。
彰化地檢署表示,針對這起員警使用警槍致楊姓男子死亡案件,地檢署已指派檢察官吳宗穎進行相驗程序,並偵辦此案;經查,本案係員警於執行巡邏勤務過程中,因攔查楊姓民眾交通違規事件而衍生,關於全案發生事實經過、值勤員警警械使用時機等相關細節,檢察官均將全力偵辦,釐清事實真相,以求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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